长城新媒体记者 张登峰 李相伯
良法善治不断出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公正司法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调解工作实战化、实效化取得阶段性成效......2019年,河北法治建设呈上一份高质量的成绩单。
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指明了方向。
2019年,河北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对标对表中央要求,成立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加强了全面依法治省的顶层设计,有力有序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全面依法治省成果丰硕。
高质量立法,为发展提供法律基础和保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19年河北立法工作坚持注重发挥立法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立法往精细化、精准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致力于让每一部法律法规都成为良法。
资料图。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2019年,河北省高质量法律法规不断推出,河北省共制定地方法规7部,具有法规效力的决定7部(计划外3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30部,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44件。为河北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
——“精”,用高质量立法回应民生诉求
广场舞音乐声音过大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公共交通工具霸占座位影响公共秩序,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影响市容,携犬出户不拴绳不清粪便影响公共卫生,针对群众关切的15项不文明行为,我省制定了《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一经推出,就得到了各地市民的拥护。
“再遇到这样的不文明行为,我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石家庄市民魏女士说,有了这些规定,我们身边的不文明行为会越来越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今年,河北立法工作更加贴近民生焦点、规定更加精准周密,让出台的法律法规好用、管用。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不断筑牢法治的制度基石。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决定》;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和《河北省禁毒条例》;为加强燃气行业管理,确保燃气安全,制定了《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每一部法律法规都在聚焦现实问题,回应人民所急所盼所需。
——“新”使立法更有特色
今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共安排立法项目19件,创制性立法12件,占60%以上。
创制性立法是行政机关为了填补法律和法规的空白,或者变通法律和法规的个别规定以履行行政职能而进行的立法。
创制性立法没有直接的上位法作为依据,调研论证任务重、立法人员素质要求高。因此在立项阶段就下功夫进行充分论证,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遵循“小切口、真管用、能落地”的原则,在立法内容上突出创新元素,在立法过程中体现创制精神。
同时坚持开门立法,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沟通、解释、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最大限度的体现人民的意志。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资料图)。河北省司法厅供图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法治政府。
“现在交通执法全程录像,处罚标准、依据网上都有,让我感觉执法还是挺透明,挺规范,这样的执法我服。”秦皇岛市一位大货车司机对现在的行政执法十分信服。
随着“三项制度”的持续推进,河北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透明度不断提高、执法程序不断规范、执法结果合法性得到有效保障,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逐年提升。
“三项制度”即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从先行先试,到全面推行。河北各级政府依法决策、依法履职能力显著增强,各级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普遍提高,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全省法治建设步入了快车道、迈上了新台阶。
“三项制度”搭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事前“晒权限”、事中“晒过程”、事后“晒结果”。长城新媒体记者 李相伯 摄
——“快”字当头
河北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重大决策部署,在司法部的具体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方案》,提出细化举措32项。
各级各地合力落实。省司法厅发挥牵头作用,各地各部门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推进会、培训会、观摩会,全力推动“三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2019年4月,河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今年10月,《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在河北发布,河北在全国率先立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构建“1+2+3+4+5”制度体系。颁布《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提出“三项制度”有关要求;制定《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纳入了法治轨道,填补了河北省在行政执法监督领域地方立法空白,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河北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执法证+二维码”信息查询全省统一。长城新媒体记者 李相伯 摄
——“好”字贯穿
在具体实施阶段,在“快”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质量、效果、细节。
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搭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事前“晒权限”、事中“晒过程”、事后“晒结果”。建立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做到“执法证+二维码”信息查询全省统一。一些地区和单位,变“亮证执法”为“挂证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决定(结果)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
在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推行“教科书”式执法,确立了文书记录、设备配备、音像记录、存储归档“四大标准”,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在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重点突破法制审核人员和素质的瓶颈,做到应核尽核,坚守法律底线。2019年法制审核63万余件,纠错1.5万余件,纠错率从2018年的5.22%降低至2.48%。
通过“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让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截至目前,全省依托部门网站建立执法公示专栏4120个、事前公开内容56万余项、事后公开执法结果880万个,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河北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公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逐年提升。推行三项制度荣获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经验做法入选中组部《攻坚克难案例》丛书,为全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供了河北方案。
河北一家基层调解室正在调解一起纠纷。长城新媒体记者 李相伯 摄
调解和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新突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调解和公共法律服务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发挥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更加独特,在承担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推进法治建设方面的使命更加重要。
2019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抓创建、打基础,治源头、防风险上取得了新突破,在推进调解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了新成绩。
——“先” 全省公共法律服务走在前列
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今年我省出台《河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19-2022年)》《河北省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19-2022年)》,其中,《河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19-2022年)》在全国第一个出台。
各地则根据省级实施标准,结合当地群众需求、政府财政能力和法律服务特色,建立地方具体标准与省级实施标准相衔接的标准体系。
率先推进服务平台融合化,全面整合律师、仲裁、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资源,形成了“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的工作模式,构建了实时监控、数据汇集和分析研判的一体化运行机制。
今年以来,累计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4万余件、法律咨询17万余人次、办理公证18万余件、办理司法鉴定5万余件、办理仲裁2万余件,提供网上和热线服务近10万余人次,河北法律服务网注册人数达68万余人。
率先实现服务网络全覆盖。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178个县(市、区)、2352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2043个村(社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委会)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各村普遍建立了便民服务微信群。
——“广”调解实战化、实效化深入开展
2019年以来,全省人各级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31万余件,预防纠纷20万余件,调解纠纷42万余件。
全面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全省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达到1077个,覆盖了交通、医疗、物业等18个行业和领域。
因地制宜打造了一批以“帮大哥”“好大哥”等为代表的个人调解工作室,涌现出了以高瑞奎为代表的一批优秀调解员,调解工作成为品牌,日益深入人心。
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迅速发展,占比不断提高。调解名册和持证上岗制度普遍建立,调解员管理工作日益规范。积极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30万余名调解员的素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不断深化互联网+人民调解,电视调解、网络调解、微信调解等新型调解方式全面推广。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河北省在法治方面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为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了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