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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起河北启动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为期15天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艺萌 
2020-01-03 14: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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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河北省大气环境专项执法组对石家庄市裕华区建筑工地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长城网讯(记者 张艺萌)2020年1月2日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统筹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执法力量,采取混合编组、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巡回执法方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5天的2019-2020年秋冬季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执法专项行动将围绕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落实情况、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守法、管理措施落实,“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重型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露天焚烧管控,农村地区散煤复燃“冒烟”等重点工作内容,全方位开展精准执法。

  同时,还将对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和正常运行情况、用煤大户检查燃用煤质达标和运输公转铁情况、消耗臭氧层物质(ODS)重点行业企业管理情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管理情况等开展执法检查。

  行动期间,执法成立无人机飞检组,利用无人机携带的热成像摄像头、高倍变焦摄像头,对扬尘污染防治情况,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情况,开展飞检巡查;利用无人机吊舱携带的红外气体检测模块,对重点行业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飞行监测、分析。利用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突击开展远程执法“零点行动”。加强“河北省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推送超标数据梳理分析,发现问题线索。有效运用分表计电系统数据,实时向各执法组推送异常信息,指导各执法组开展现场核查,提高精准锁定问题、精准发现问题的效率。

  同时,加强生态环境部热点网格推送数据运用和研判分析,值守组每日将热点网格报警信息推送至各相关执法组,各执法组根据推送信息对数据异常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排查,为现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此次行动,将继续深化体检式、预防式、服务式执法理念,实行环境违法问题隐患提示制度,及时发现企业潜在环境问题隐患和日常管理漏洞。严格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坚决杜绝生态环境执法“一刀切”。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第一时间现场指导完成整改;对于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坚持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对于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中小微成长型企业存在的轻微环境问题、潜在风险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和业务辅导,指导帮助企业整改提升;对于检查发现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坚持依法严查重处,防止“劣币驱除良币”。

关键词:生态环境,在线监测,公转铁责任编辑:张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