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郑梦婷)“政府工作报告在2020年总体工作要求中,提出要贯彻新发展理念,这就意味着要从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1月9日,河北省人大代表、民革承德市委副主委鞠永才建议,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应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实现全面和谐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是富有远见的,生态环境建设的成就亦是显著的,然而在京津冀生态环境建设中河北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尤其是张承地区。”鞠永才表示,在取得生态保护重大成果的同时,客观上也加剧了上游水源涵养区和环境保护区的贫困。
保护与发展,清洁与富裕,奉献与回报……这些矛盾一一彰显出来,而解决这些矛盾也正是深化生态文明建设要面对的问题。
鞠永才介绍,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2019年11月,为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选择50个县(市、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这些意见和方案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视,也让地方的生态补偿有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既然环境保护和治理是长期的、连续的,那么,补偿也就不应该是间歇的、应急的。”鞠永才认为,应急性“输血补偿”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上游的问题。需要从上游被限制区域的实际出发,从提高上游自身造血能力入手,变输血式补偿为造血式支持。
鞠永才建议,加强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为京津冀生态圈补偿机制的形成提供可靠依据和可行路径;探索下游购买上游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效益的路径,实现保护与受益之间的授受平衡;尝试以下游投资上游操作的模式发展生态优势特色产业,实现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增强上游的生产活力。
“以上三条建议是探索路径。”鞠永才说,最终的目的就是推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实现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度化,以保证上游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