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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款200万元!河北公布五例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案件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晨光 
2020-01-29 21: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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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张晨光)1月29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五例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案例一:1月27日,保定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河北保百集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部分蔬菜价格过高、过快上涨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举报情况属实,证据确凿,调查人员现场约谈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责令其立即改正。

  1月28日,保定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200万元罚款,相关法律程序正在进行中。

  案例二:1月26日,沙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沙河市顺意药房高价出售消毒液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该药房标价签表明“84消毒液”售价1.5元/瓶,实际上以每瓶2元至1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

  该行为违反《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沙河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价格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1月26日,邢台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邢台坤诚佳乐大药房进行了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医用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该行为违反《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邢台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1月26日,定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反映,对定州市大世界购物中心崇文街店高价销售蔬菜问题进行调查。经查,情况属实。该店已承认错误并承诺联系顾客退还差价。

  定州市市场监管局于1月27日向该店下发《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限期退款,并视情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五:1月26日,深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深州诚信商厦高价销售萝卜问题进行调查。经查,该商厦萝卜售价30元/公斤,价格明显高于正常市场价格。

  深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对其立案调查,近期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切实维护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欢迎广大消费者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举报生产经营者价格违法问题。

关键词:河北,市场监管,违法责任编辑:张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