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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就业创业工作有关事项可以网上办理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闫思宇 
2020-02-07 12: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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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张晨光)近日,保定市人社局发布《关于新型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服务事项办理须知》。在防控疫情期间,为保障就业创业工作正常进行,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各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可登录保定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保定人才网或关注保定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在线发布查看招聘信息、投递简历、开展求职招聘活动。

  就业创业证办理

  服务对象通过登录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北人社手机app提交个人信息及资料,并按提示进行办理。服务电话:0312--5032653。

  青年就业见习业务

  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和申请就业见习补助资金,实行公开邮箱下载资料和申请资料邮寄方式办理。服务电话:0312--5032653。

  灵活就业人员档案业务

  1、档案寄存和转移

  在市职介中心存档的灵活就业存档人员,确需办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查(借)阅服务的,通过电话预约、邮寄等形式受理。对确需留存的纸质材料,待疫情消除后再提交归档。其余非急办业务,建议在疫情防控解除后再办理。

  2、代理退休申报

  在市职介中心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正常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依照档案生日,可拨打0312--3301269咨询并申请办理。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可通过邮寄等形式受理。

  因疫情造成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审核的,经审核审批后,自满足待遇发放条件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3、在职或退休死亡抚恤金相关申领手续,需等2020年8月河北省社平工资公布后办理。服务电话(传真):0312--3301269。

  公益性岗位服务业务

  在规定的补贴申报时间,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资料,通过电子邮箱、微信、传真、邮寄等方式报送到再就业办公室进行审核。服务电话:0312--3301290、3301297。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业务

  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可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办公邮箱,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待防控结束后,申请人再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提交至就业处存档备案。服务电话:0312--3088539。

  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吸纳就业补贴业务

  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可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办公邮箱,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待防控结束后,申请人再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提交至就业处存档备案。服务电话:0312--3088532。

  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1、已经使用CA数字认证的单位直接通过网上申报失业保险费。

  2、失业金申领业务、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可通过“河北人社”手机APP自助申领。如有问题,由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电话进行沟通。

  3、各企业按规定复工之后,联络员要及时了解本企业实际用工情况,提前统计好相关数据,待系统开放后及时通过手机、电脑等移动终端登陆失业动态监测系统V3.5进行报送。

  服务电话:0312--2096199(申报审核科)

  2096185(失业人员管理科)

  3088648(失业动态监测)

  职业培训相关业务

  定点培训机构申请开班和培训补助资金可通过网上公开邮箱进行申报。支持具备条件的定点培训机构和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各种形式的线上技能培训。服务电话:0312--3301256、3301267

  援助零就业家庭就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业务

  服务电话:0312--3301261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毕业生求职补贴业务

  服务电话:0312--3301278

关键词:疫情,财政,河北责任编辑:闫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