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张晨光)2月10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十三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案例一:衡水市贾某销售假冒医用口罩案
根据群众举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贾某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贾某从河南省购进假冒口罩8.4万只,价款5.88万元,对外销售。贾某销售假冒口罩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
案例二:石家庄汇水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假冒医用口罩案
根据群众举报,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石家庄汇水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存在销售假冒医用口罩的违法行为。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6万元,并对假冒医用口罩的来源开展进一步调查。
案例三:石家庄市藁城区艾菲儿纺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口罩案
根据有关部门线索通报,石家庄市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石家庄市藁城区艾菲儿纺织有限公司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存在生产销售伪造厂名、厂址和未标注生产日期的假冒“防霾” 口罩违法行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6万元。
案例四:东光县盐百商厦销售无合格证明口罩案
根据群众举报,东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东光县盐百商厦开展立案调查。经查,该商厦存在销售无合格证明的一次性口罩的违法行为。东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商厦罚款3万元。
案例五:怀安县济康大药房虚假宣传案
怀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怀安县济康大药房将普通一次性口罩代替医用口罩对外销售,存在虚假现场演示和说明的违法行为。怀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药房罚款3万元。
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