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张艺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调动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力量,建立了4700余人的应急监测网络,全面监控重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的消杀情况,防止新冠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
对全省新冠肺炎收治定点医院、发热病人筛查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发热门诊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有医疗污水汇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8009家次余氯、粪大肠菌群等特征污染物监督性监测,并组织各单位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全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未对环境造成影响。
对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791个次现场采样监测,地表水水源地粪大肠菌群,地下水水源地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特征污染物全部达标,均未受到疫情影响。
2月1日-21日,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达到或好于Ⅲ类的监测断面占比82.7%,比去年同期升高24.4个百分点,劣Ⅴ类监测断面占比3.8%,比去年同期下降12.9个百分点;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06,同比(6.18)下降18.1%;PM2.5平均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同比(79微克/立方米)下降17.7%。
总体来看,全省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均保持稳定,医疗污水、城镇污水消菌杀毒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