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原创 >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研判视频会议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田桂云 
2020-02-17 10:18:22
分享:

  长城网讯(田桂云)2月14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研判视频会议。会上听取了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应急管理局,雄安新区安全监管局对消杀用品(消毒剂、消毒液等)、药品等生产企业的指导帮扶情况、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和复工复产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武志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2月14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研判视频会议。田桂云供图

  会议认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厅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在当前特殊时期,企业是做好防疫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亲自安排部署防控工作,突出加强对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资筹备等方面工作,建立特殊时期门禁管理、体温检测、人员管控、一日一消毒、领导值班带班、防护用品使用、防止人员聚集等具体管控举措并严格落实。二是积极帮扶指导应急物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认真对消杀用品(消毒剂、消毒液等)、药品等生产企业进行摸底统计,组织安全技术人员根据企业的工艺、设备特点,对厂区内重点区域、部位和环节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全省42家消杀用品生产企业,纳入重点监管服务26家,专业服务和安全检查家59家(次),解决问题111项,全省13家医药生产企业被列入当地防疫物资保供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监管服务对象,开展专业服务和安全检查46家(次),解决问题55项。三是严格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监管。各地结合实际及诸多因素影响,本着特殊时期“提高标准、严格把关”的总体要求,全面梳理,逐企包联责任到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停工情况进行细致、全面梳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逐一确定每家停产企业的复产计划,明确至少一名包联责任人,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包联监督管理,紧盯企业复工复产时间节点和安全生产条件,全程监督、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及时将省委省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产要求以及全省高危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家相关企业,同时印发文件,进一步明确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责任,对在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问责。对未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八个必须”要求的以及属于“八个不放心”类型的企业,坚决禁止复产复工。同时,各地严格执行复工复产报告制度、安全条件确认制度、现场验收核查制度,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属以上企业由市应急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方案审查及现场核查、其他企业由各县(市、区)负责,按照全省高危行业复工复产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七个要”原则,对每一家复工复产企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实,确保合格一家、复产一家。确认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经县(市、区)长签字后方可复产。此外,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督导检查组,深入重点县(市、区)、重点园区、重点企业一线进行督促指导,重点对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控及企业复工复产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外来和返程人员管控,实行一人一档,对企业实施点对点包联、点对点监管等具体工作进行督查,确保特殊时期企业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会议指出,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有效促进危险化学品正常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加强调度指导。根据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的新特点,实行日调度、周调度,按照属地管理、包联管理的原则,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对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其他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和网上监控,实现监管全覆盖。同时,每日调度企业消杀防疫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情况,紧盯“双控”机制运行不放松。二是开展“网上”监管。充分利用“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互联网+安全生产”平台,开展网上巡查工作,通过视频、平台数据每日调取重大危险源、生产车间、控制室(值班室)等重点部位运行情况,进行浏览、分析、监控,对于长期停产企业,各县(市、区)局每周现场巡查一次,确认停产状态,严厉打击擅自开工、带病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抽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取现场检查、电话、微信等方式相结合的办法,督促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情况,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提高思想认识,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到疫情防控、组织生产、安全保障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月14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研判视频会议。田桂云供图

  会议要求,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下一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一是认真摸排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特别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和特殊岗位的人员进行重点摸排,是否在岗在位,是否存在替岗顶岗现象。二是加强消杀、医药化工企业监管力度和指导服务水平。消杀和医药化工企业大多涉氯,涉及危险工艺,要严防超能力、超范围生产,严防使用废弃厂房、启动废弃设备、聘用无资质或培训不到位的临时人员仓促组织生产。要加大对列入当地防疫物资提供企业的指导服务力度。三是严格复工复产手续。对不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以及不放心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四是加大试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要盯紧其物料磨合、人员磨合、设备磨合,不具备条件的绝不能开车生产。五是加强医药化工、农药企业的监管力度。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汲取辽宁先达农业科学有限公司“2·11”爆炸事故教训,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加强化工生产企业,特别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医药农药生产企业以及试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六是加强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落实好属地监管职责。各地长期聘用的专家要加强现场指导服务,督促其认真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抓实问题闭环整改。要研究抗疫期间可能产生的工艺系统变化、职工思想波动等新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七是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每周要及时报告正常生产企业人员在岗的情况、监督执法和督导检查情况、聘任专家排查隐患的情况、计划复工复产企业情况(提出申请数、采取的措施和办法和已经复工复产数量)、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情况,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关键词: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研判责任编辑:魏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