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刘昆鹏 何震)近日,记者从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获悉,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 第六版)》及有关文件要求,为满足临床救治工作需要,河北全省陆续开展了采集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重症、危重症工作。截至2月23日15时,河北省已有19位新冠肺炎康复患者捐献恢复期血浆共计3800毫升,其中600毫升已用于我省新冠肺炎重症、危重症患者的临床治疗。
目前,做好重症、危重症患者救治、降低病死率是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突出任务,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捐献的血浆,是临床救治新冠肺炎重症患者的有力武器。为保障捐献血浆者权益,鼓励更多的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血浆,河北省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医疗机构和血站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恢复期血浆招募动员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河北省要求,承担血浆捐献工作任务的医疗机构和血站,应当遵照《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一版)》要求,严格按照临床医师对捐献者的评估意见制订血浆采集计划,不得超采、频采,同时要组织做好捐献血浆前、中、后各项服务工作,以捐献者为中心,切实维护捐献者健康权益,保障献浆安全。
捐献恢复期血浆的新冠肺炎康复者享受无偿献血者荣誉和待遇,捐献血浆200毫升视为捐献一次全血。献血浆后,发放《献血证》并将献血浆者信息录入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参与无偿献血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