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高亚洲(湖南)
3月5日,54岁的老杨来到杭州萧山瓜沥镇政府,将手中的塑料袋交到了镇工作人员手里。工作人员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沓现金,估摸约有近13万元钱。镇、村干部考虑到老杨家庭经济现状,想如数退还他的捐款。几经推却、解释,最后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婉拒了老杨的12万元捐赠,接受了他9273.4元捐赠。
“早些年生活确实不太宽裕,是当地镇、村两级组织的帮助扶持,生活也逐步得到了改善,现在国家有危难,我要懂得感恩,想尽一份自己的心意,就当感谢组织回报社会吧。”老杨说。
在公益的评价上,我们或许并不赞同以捐款的多少,来衡量爱心的大小,但是,当一个靠收废品来维持生计的打工者,拿出近13万元的积蓄来做公益,说是“大爱之举”并不过分。毕竟,这笔钱对他来说,很可能就是全部的家当。
公益的确是非常个人的事情,只要是自愿捐赠的,无论拿出了多少家当,作为接收方,似乎只需要照单全收即可。那么,这是不是说当地的“退捐”行为,有多此一举,甚至越俎代庖的嫌疑呢?
这恐怕还需要公益的本质来说,公益的本质在于善,按照通俗的理解,就是用个人的爱心去关怀他人、帮扶他人,其最终目标在于“使人达到更好的生存发展状态”。这里的“人”,应该是包括施善者和接收善意的人,换句话说,当接受善意的人,因此得到处境的改善,对施善的人来说,也应该实现“更好的生存发展状态”,按照中国传统哲学的说法,就是实现自善和他善的统一。
回到此事来说,这位打工者拿出近13万元,肯定能因此帮到不少人,实现了“他善”,但是,从“自善”的维度说,当他拿出这近13万元后,他的生活可能会因此受到根本性的影响,根据媒体的了解,他并不是那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情形,有孩子要抚养,甚至可能还有老人要赡养,那么,如此以来,他们整个家庭的生活质量都可能受到严重的影响。如果因为一次公益行善,并没有实现自身更好的生存发展状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公益”,是有违其真谛的。
当然,我们也不能因此去怀疑这位打工者的公益动机,他的这份“大爱之举”,更多是基于人原始朴素的情感,比如对病弱者的天然同情,比如对集体主义的高度认同,甚至也可能是基于自我实现的考虑,这也就不难理解。在此次疫情中,出现了多个贫困老人捐出自己全部家当的事例。他们的义举,固然让人感动,但是从人的经济理性来考虑,这样的情感共鸣或是自我实现的诉求,是有欠考虑的,也诚如前述所言,是有违公益精神的真谛。
任何爱心公益,都值得我们呵护。最值得提倡的呵护,就是在尊重捐赠者爱心的同时,也要努力保全他们的生活质量,不会因为一次公益受到严重的影响。于此再来看当地的“退捐”做法,无疑是值得点赞的,正如有网友所评价的——为倾尽所有的善举点赞,也为体察民情的退款点赞。正是这种朴实无华的“一捐一退”,恰恰生动诠释了公益精神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