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税务人员通过网上系统进行退税审批。 崔静毅 摄
长城网讯(记者 烟成群)记者从河北省税务局获悉,截至目前,河北税务系统已为3473户出口企业办理退税12.07亿元,为外向型企业及时复工复产提供了资金支持。
沙河市荣越科技有限公司会计侯园园疫情期间在网上提交了电子退税资料,申报受理两天内,1笔104万元的出口退税款就打到企业账户上。“这笔出口退税款及时到账后,资金周转过来了,买原材料的钱有了充足保证。”侯园园说。
疫情防控期间,河北省税务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出口退税业务办理速度,办理时间平均缩短至5个工作日以内,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8个工作日缩短了近40%。
该局开展“非接触式”出口退(免)税办理服务,对所有出口企业全面推行网上申报,利用“互联网+便捷退税”服务平台、邮箱等网络方式提交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对需要提交纸质资料的非无纸化申报企业,采取暂不向税务机关报送纸质资料,等疫情结束后再行补报的措施。
为加快退税速度,河北省税务局在出口退税审核流程每个环节都实行网上推送、限时办结,确保一类企业4个工作日内、二类企业8个工作日内、三类企业12个工作日内、四类企业2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税手续。截至目前,全省未出现一起因疫情逾期办理退税的情况。
对于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按照现行规定需要实地核查通过后才能办理的,在疫情防控期间,河北省税务局要求各地按照“容缺办理”的原则,对外贸企业申报退税额不超过100万元、生产企业不超过200万元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确认可先行审核办理退(免)税,待疫情结束后再履行相关的实地核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