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张晨光)3月17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四十九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案例一:衡水市金铭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根据群众举报,衡水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衡水市金铭商贸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销售防护用品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衡水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
案例二:涿州市郡德大药房违规销售假冒医用口罩案
根据群众举报,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涿州市郡德大药房开展调查。经查,该药房存在违规销售假冒医用口罩的行为。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药房罚款8.5万元。
案例三:邯郸市峰峰矿区通安药房违规销售医疗器械案
邯郸市峰峰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峰峰矿区通安药房存在违规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邯郸市峰峰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药房罚款5万元。
案例四:丰宁满族自治县劳氏粮行违规销售无标签食品案
根据群众举报,丰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劳氏粮行开展调查。经查,该店存在违规销售无标签食品的行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罚款1万元。
案例五:邯郸市铭泉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违规销售假冒医用口罩案
根据群众举报,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邯郸市铭泉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存在违规销售假冒医用口罩的行为。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5000元。
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