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信贺宁)为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3月16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提出建立“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发布制度,要求各地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10日内,对外发布项目详细信息、预(销)售许可信息、楼盘表信息等。
项目详细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开发企业名称及资质等级、项目位置、项目建设手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预(销)售许可信息包括许可(备案)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和批准预售的楼号、套数、面积,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帐户等;楼盘表信息包括楼栋的建筑结构、层数、建筑面积、分摊情况,每套住宅的房号、用途、面积、销售状态,商业、办公等房屋的最小销售单元的房号、用途、面积、销售状态等。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单位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开辟“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专栏,及时、准确对外发布所有在售项目的相关信息,并添加检索功能,方便群众进行查询。鼓励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同步发布,提高信息覆盖面。积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引导群众选购官方网站发布的“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内的房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3月30日前完成信息发布工作,县(市、区)4月30日前完成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