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疫情,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沧州市扶贫办主任刘立楼表示,“我们有针对性地围绕带贫企业复工复产、贫困劳动力返岗就业、新增扶贫公益岗位、推广以工代赈、增加投入、促进消费扶贫、落实信贷政策、推广庭院经济、强化科技指导服务、利用扶贫资产收益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帮助贫困户实现增收,为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了基础。”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带贫主体,沧州市按每个就业贫困人口1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每人给予每人每月300元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带贫市场主体,沧州市在资金需求、金融保险、税费征缴、技术服务、产品流通等方面,优先优惠支持,保障企业顺利复工复产生产,充分发挥其带贫益贫作用。目前,沧州市349家扶贫车间、扶贫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带贫主体已全部开工复产,可为贫困人口年增收益1.4亿元。
积极吸纳贫困家庭半(弱)劳动力从事力所能及的公益岗位。疫情防控期间,沧州市开发的镇村环卫保洁、防疫消杀、排查巡查、卡点值守、测温员等临时岗位,按当地乡村公益岗补贴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截至目前,全市新增乡村扶贫公益岗2510个,人均增收3600元。
沧州市海兴、盐山等7个县将部分涉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以工代赈实施范围,预计可吸纳1200余名当地贫困群众就近参与工程建设。
沧州市不断加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和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市本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增幅20%。全市投入发展类财政扶贫资金近10亿元,现已安排1067个扶贫项目。
通过解决贫困户生产扶贫产品卖难问题,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吴桥县孙庄村50多万公斤红薯因疫情滞销。沧州市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市直单位和大型企业进行消费扶贫,滞销产品全部以高于市场价售出,为贫困群众增收30多万元。
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沧州市对124户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跟进指导,调动贫困户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对有新贷款需求的贫困户,采取线上审批、简化流程、加快审批速度等措施,及时满足贷款贫困户生产需要。
沧州市大力推广吴桥县小亮扶贫鸡养殖、海兴渔网加工、盐山扎花、南皮小五金、献县鱼竿等庭院经济扶贫模式,支持鼓励具有半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特色种植、养殖、家庭手工业。目前已发展扶贫小院3000个,带动贫困户增收300万元。
沧州市还通过开展一名科技特派员对接一个扶贫企业、实施一个脱贫项目、指导帮扶10个贫困户活动,不断强化对贫困户的科技指导。
此外,沧州市利用扶贫资产收益,增加贫困户的收入。推动贫困户以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资产量化入股带贫企业,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争取6000个贫困户成为有租金、股金、薪金收入的“三金”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