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杨亚红 通讯员 马波)为切实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省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安全,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自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集中打击整治在森林草原区野外违法用火专项执法行动,代号“金钺行动”。
据河北省森林公安局统计,自3月1日“金钺行动”启动以来,河北省森林公安已出动车辆4038台次、出动民警14357人次,共查处涉火警情897起,其中刑事案件14起,行政案件88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行政处罚895人次。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走马驿镇防火巡逻时发现,该镇蒲头村发生山林火情。经查,火灾起因为肇事人王某生在自家责任田整理耕地时,用打火机将杂草和玉米秸秆点燃,因风势较大燃烧物被吹到山上引发森林火灾。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过火灌木林地面积86.94亩。王某生涉嫌失火罪,被涞源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河北省张家口市森林公安局下花园区分局民警在执勤巡逻中发现,该区定方水乡王罗庄村发生火情。经查,火情起因为肇事人王某近在干农活时吸烟不慎将周边荒草引燃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对王某近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将继续把打击整治野外违法用火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深入实施“金钺行动”,进一步加大巡逻防护密度,对森林防火区内烧茬子、燎地边、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等野外违法用火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