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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税收激励作用 河北推出“服务科技创新十二条政策举措”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烟成群 
2020-04-26 18: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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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桥税务、科技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力促高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刘耐岗 摄

  长城网讯(记者 烟成群)日前,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科技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政策服务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服务科技创新十二条政策举措”,发挥税收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动力,加快培育和完善创新生态,助力建设创新型河北。力争实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88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8.5万家,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1.1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超过9万家。

  积极助力科技企业发展。通知提出,河北科技部门要牵头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的培育、认定、评价工作,确保科技型企业及时取得享受政策的资格。税务部门牵头落实好各项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依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按规定延长至10年;持续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企业研发的普惠支持作用;对符合条件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全面落实“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减免税政策。

  着力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各级税务、科技部门要协同发力,全方位开展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全面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形成鼓励创新、支持创新、服务创新的浓厚氛围。要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科技型企业孵化育成体系,构建“京津研发、河北转化、河北制造”合作新模式,共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型企业的培育、认定、评价,促使我省科技型企业数量、质量“双提升”,确保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科技型企业增长目标。

  着力推动雄安新区创新高地建设。通知要求,两部门要协同打造区域创新高地,通过雄安新区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切实优化科技服务、纳税服务,引进、培育、认定创新型企业,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推动雄安新区主动融入全球创新。

  着力推进优惠政策事项便捷办理。税务、科技两部门要协调配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流程、精简资料、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不断优化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利用研发费加计扣除服务系统为企业自动生成研发费用核算辅助账和纳税申报表,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设置享受科技创新优惠提示提醒服务,从而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最大程度便利。

  着力降低企业税务风险。两部门要及时开展政策调研,对科技创新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后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统一政策执行口径,明确问题解决方法,提供政策落实指引,增强政策执行确定性。对有异议的研发项目,及时通过异议解决机制为企业提供“定心丸”,降低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风险,解除享受优惠政策的后顾之忧。

  着力提升协同服务水平。通知强调,两部门要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科技型企业培育认定和减免税数据,协同推进管理和服务。持续开展“走千家、访万户、问需求、优服务”活动,精准把握企业需求,优化事中事后全流程服务。健全纳税信用体系,对信用级别高的科技型企业提供“绿色通道”、“银税互动”等增值服务;对暂时达不到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分门别类后续辅导,引导其尽快符合条件享受优惠政策。强化政策落实的检查督导,坚决纠正科技创新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确保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关键词:河北省税务局, 科技, 创新责任编辑:烟成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