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李丽钧 摄
长城网讯(记者李丽钧)河北省9月底前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全覆盖,那么财政电子票据能否作为报销凭证?如何获取、验证财政电子票据呢?
河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处处长安瑞艳介绍说:财政电子票据是可以作为报销凭证的。财政电子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在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其基本特征是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通过网络手段进行传输流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载体进行存储保管。根据2015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 79 号发布的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2020年3月制发的《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等有关规定,财政电子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与财政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位可以作为会计报销凭证。
那么,如何获取、验证财政电子票据呢?安瑞艳说:财政电子票据相关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电子票据专用APP等多种方式发送给缴款人。缴款人通过直接登录河北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票簿”,下载电子票据和查验票据真伪。同时,为了进一步方便广大执收单位和缴费人,今年 5月28日,在河北财政微信公众号上线试运行财政票据板块,提供票据查验、现场收缴、我的票据等服务功能,为查验、下载财政电子票据和现场执收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