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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7月1日起全面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烟成群 纪亮 
2020-06-29 21: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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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烟成群 通讯员 纪亮)记者从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获悉,自2020年7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将在河北省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工作,补齐相关领域监管短板,规范大额现金使用,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大额现金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保障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遏制非法需求”。大额现金管理业务情形以有现金实物交接的柜面业务为主,包含通过大额高速存取款设备自助存取款情形,并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行为制定防范措施。河北省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为10万元(含),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为50万元(含)。  

  据介绍,近几年来,虽然我国非现金支付业务迅速发展,但流通中现金总量平稳,大额现金交易量继续增长,大额现金支取成为流通现金的重要投放渠道。越来越多的大额现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领域、特定人群、特定时期,现金流通综合效率不高。为适应当前形势需要,我国亟需加强大额现金管理,以保障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为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提供支撑。

  我国各地经济金融情况各异,为建立大额现金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鉴于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管理基础较好,人民银行选择今年7月起在河北先行试点,10月起在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根据目前的起点金额标准,各试点地区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笔数占总笔数约1%。

  据分析,大额现金管理不会明显影响到社会公众的日常经济活动。首先是目前我国如现金、票据、转账、网上、移动等支付方式多且应用广,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二是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都会低于规定的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三是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公众存取款自由受充分保护,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并不受到限制。四是对主动提出现金服务需要的社会公众来说,银行业金融机构会提前做好现金服务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现金服务水平。

关键词:现金, 河北, 人行,试点责任编辑:烟成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