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一家高新技术企业。记者 信贺宁 摄
长城网讯(记者 李代姣)为做好高新技术认定、评价和转化工作,提升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9月1日,河北省科技厅印发了《河北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根据实施细则,高新技术产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运用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的科学技术手段形成的产品,并且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应符合相应条件: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在河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该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申请认定的产品应经国家授权部门或行业组织检验,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新技术产品证书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