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郭洪杰)记者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根据相关规定,对大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远洋国际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等11家省外进冀建筑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20年度省外进冀建筑企业核查中发现,大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广厦湖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远洋国际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镇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嘉恒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民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等11家省外进冀建筑企业,未及时如实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及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冀承揽业务情况。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外进冀建筑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上述省外进冀建筑企业予以通报批评,本次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同时抄送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上述企业在建项目的日常监管,对存在违法发包、转包等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受到批评的省外进冀建筑企业,要强化诚信意识,按要求参加核查并报送相关信息。其他企业要引以为戒,做到遵规守法、重诺守信,及时动态维护企业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