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很多份遗嘱时,以哪个为准?现行的《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遗嘱,而《民法典》中删除了相关规定。在《民法典》中规定的规则是,当存在多份遗嘱时,不论最后一份是否经过公证处公证,都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条文解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