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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道歉,千万别把劣迹当卖点 | 长城评论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熊志 
2020-12-31 14: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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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熊志

  2020年12月31日零时,郭敬明就当年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的作品《圈里圈外》一事在微博上正式道歉,并表示将把《梦里花落知多少》的版权收入全部赔偿给庄羽女士,“如果庄羽女士不愿意接受,我会把这笔钱捐给公益慈善机构”。

微博截图。

  让我们稍微把视线拉回。2003年郭敬明出版《梦里花落知多少》后,很快被指剽窃《圈里圈外》,双方的纠纷走上了法庭,在当年闹得沸沸扬扬。2004年底,北京市一中院判决郭敬明侵权,并判令他赔偿经济损失,同时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

  但对于道歉的要求,输了官司的郭敬明并没有履行,而是选择了刊登判决书。此后在其他公共场合,郭敬明也没有多提此事,更不谈公开道歉。也就是说,这么多年来,对于被法院判决侵权的事实,郭敬明始终选择了逃避。而这份道歉,也迟到了足足15年。

  无独有偶,就在郭敬明道歉不久,同样被指抄袭的于正,也就《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一事,向琼瑶进行了公开道歉。

微博截图。

  于正的问题和郭敬明类似,也是被判侵权之后,并没有公开赔礼道歉。而时隔多年,两位有着“劣迹”的名人,不约而同地在年底向侵权对象以及公众道歉,这也让不少网友对他们的动机表示相当好奇。

  一个重要的背景是,就在前几天,超过百余名编剧、导演、制片人联名,直指郭敬明和于正在综艺中进行话题炒作,随后有官媒进行了发声。所以,两人同时道歉,要说没有任何外界压力的影响,自然难以让人信服。而在外界看来,这层背景多少会削弱他们的道歉诚意。

  事实上,无论郭敬明还是于正,他们的抄袭剽窃,既是舆论场所公认的行为,同时也是法院裁定的既成事实。作为公众人物,而且还是因为抄袭剽窃而收获巨大利益的名人,在第一时间向侵权对象道歉,并纠正自己的错误,是再理所当然不过的事情。

  其实换个角度看,顶着抄袭剽窃的劣迹,无需任何公开道歉,还能够扶摇直上,如郭敬明在道歉中所言,的确是一种“非常不好的示范”。这种社会地位的上升路径,无疑给了那些抄袭者更理直气壮的理由和动力,劣币驱逐良币,对于原创环境是巨大的伤害。

  当然,这并不是否定郭敬明、于正道歉的意义。时隔多年之后,能再次揭开当年的伤疤,的确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情。哪怕在时机的选择上,有着一丝投机的味道,但迟来的道歉于整个行业而言,同样是对那些走捷径者一种敲打和警示,要尊重创作,拒绝抄袭。

  像庄羽在最新回应中就提议,将《梦里花落知多少》的版税以及全部收益赔偿,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用以帮助原创作者维权。这一提议如果能够落地,将会进一步降低抄袭侵权的维权门槛,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创作环境提供有效的助力和示范。

  不管怎么说,郭敬明、于正的道歉,也算是为这两场纠纷画上了句号。错了就错了,勇于承担责任即可。但要提醒,句号不是终点。身为公众人物,在今后的任何时候,都应该坦诚面对错误,接受外界的监督和批评。

  比如网上有不少网友质疑,此时的道歉选择,除了行业和外界的压力外,是否有炒作新片的动机?这种动机论的推测,的确可能是种“诛心之论”,但某种程度上,它也体现了外界对名人的基本要求——流量经济时代,千万别将劣迹当炒作的卖点。

关键词:郭敬明,于正,道歉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