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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宁晋:消费购物要发票还能得红包 综合中奖率40%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烟成群 王亚薇 闫昊 
2021-03-01 2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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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干部向消费者讲解扫描发票二维码录入信息方式。 孙少坤 摄

  长城网讯(记者 烟成群 通讯员 王亚薇 闫昊)3月1日,刘女士在宁晋县信和商厦购买了一件160元的卫衣。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她用手机的“奖票宝”APP扫描发票左上角二维码,成功采集发票信息参与摇奖,显示幸运中奖20元,微信立刻收到了20元红包。“没想到在买了喜欢的衣服同时,又收获了税务红包,真是个小惊喜。”刘女士乐呵呵地说。

  记者了解到,自3月1日起,邢台宁晋县试点推行即开即奖发票。消费者依法取得试点行业50元(含)以上面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即可在线参与发票摇奖,即时开奖并发放奖金。

  据悉,宁晋县目前将零售、住宿、餐饮、娱乐等11类行业纳入有奖发票试点范围,除50元以下面额、受票方为单位等10种情形之外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都能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奖票宝”APP或关注“中慧奖票宝”微信公众号参与摇奖,有望随机获得设定档次的微信或支付宝红包。

  宁晋县有奖发票活动综合中奖率40%,设定的5个档次红包为5元、10元、20元、50元和100元。

  “作为试点单位,我们现阶段推出有奖发票活动,目的是进一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助力疫后消费市场回暖,浓厚更加公平税收营商环境。”宁晋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朋习表示。

  另据介绍,试点推行有奖发票的11类行业是零售业(超级市场零售除外)、住宿业、餐饮业、娱乐业、教育服务业、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建筑装饰业、物业管理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房地产租赁经营服务业、汽车修理与维护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红字普通发票、已开具红字发票所对应的原蓝字普通发票、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代开的普通发票、非正常户开具的普通发票、自开票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普通发票、受票方为单位的发票、票面金额(含税)在50元以下的发票、不征税或免税业务普通发票。

关键词:有奖, 发票, 宁晋 ,税务责任编辑:烟成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