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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女孩”嫁55岁男子,年龄合法也当慎重 | 长城评论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柳宇霆 
2021-03-01 17: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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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柳宇霆

  据报道,近日,一段“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高店镇一名55岁男子娶未成年女孩为妻”的视频在社交网络热传。55岁的新郎张先生说,新婚妻子今年22岁,双方婚姻征得了女方家长同意,“我能结上婚,很高兴”,“我老婆虽然是智障人士,但我会对她好一辈子”。3月1日,河南驻马店官方人士回复上游新闻记者称,经初步调查,此事系新娘“娃娃脸”引发的误会,属不实言论。(1月13日上游新闻)

2月27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高店镇55岁的张先生迎娶新娘。图片来源/视频截屏

  严格从现行法律条文上讲,智障人士并不在禁止结婚范围之列。虽然在之前的《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但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已经取消了这一禁止性条款,也就是说,只要是双方同意,即便是智障人士也可以结婚。法律之所以作出调整,目的是为了充分保障公民婚姻自由权利,包括残疾人士的切身权益。

  但是根据立法精神,任何婚姻关系的缔结,必须建立在双方个体自主自愿的基础之上。尽管从这起风波的具体情况看,双方家庭都可能知情,也表示同意,在报道中,甚至双方,尤其是女孩的监护人还有一些不无满意的表示,但对于“智障女孩”来说,这一婚姻关系的缔结过程可能还不够自主。

  从目前报道来看,还听不到“智障女孩”的声音。虽说她已年满22周岁,超过了法定可以结婚的年龄,但智力发育不健全的身体状况,决定了她对缔结婚姻的认识、控制、表达能力,要远远低于正常的人士。平心而论,双方家庭,也包括婚姻另一方的表示,也许并不能体现和代表她的自由意志。

  的确,作为监护人,可以依法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处理一些财产性事务,主要是纯获益性质的事务,但对于婚姻这种大事,并不在别人可以大包大揽的范围,而法律也明文禁止家长包办婚姻、干涉婚姻。

  不仅如此,根据《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就这起“智障女孩”嫁55岁男子风波,这位女孩嫁给55岁的男子,究竟有多少是她本人的自主意愿,又有多少是家庭和监护人的“一手包办”,还需要有关部门厘清评判。

  法律之中有一个大写的“人”字。“智障女孩”嫁55岁男子,表面上,55岁男子娶到了媳妇,智障孩子嫁了出去,看似是一桩两全其美的好事,却有牺牲残障人士权益、破坏婚姻自由权利之嫌,有关部门还须慎重对待、妥善处理。

关键词:智障女孩,结婚,年龄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