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蔡洪坡)近日,京津冀三地检察机关在廊坊市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开展京杭大运河(通州廊坊武清段)综合治理暨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联合开展京杭大运河(通州廊坊武清段)综合治理暨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京津冀三地检察机关会签文件。
根据实施意见,专项监督活动将按照摸排线索、依法立案、督促整改、刚性落实四个阶段进行实施,活动自3月底开始,持续到8月底结束。专项监督活动期间,三地检察机关将围绕大运河保护四大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影响大运河水质安全的河流、坑塘、人工沟渠和排污口等问题;大运河及其控制带取土、采砂、种田、建厂、非法捕捞及其他作业活动影响到大运河生态环境资源、行洪安全等问题;大运河段邻村垃圾转运污染、农田面源污染等问题;对与大运河发展史相关的各种文物进行保护,包括古建筑、水利设施、道桥、碑刻、水闸、堤堰、寺庙、碑坊、人物故居等。
据廊坊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三地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对照工作重点,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12309检察服务平台及各类媒体等广泛收集线索,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广泛收集固定有关证据,确定责任主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予以立案,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将及时制发检察建议,逐一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力争形成纵向精准到点、横向联动成面的监督格局,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同时,《意见》还提出,三地检察机关将通过建立区域案件线索移送、资源共享、联席会议、协同巡查、交叉办案等协作机制,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形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共同筑牢京杭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积极构建“通武廊”生态检察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