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蔡洪坡)近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通过大数据平台,对今年以来全省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分析梳理,今年1-8月份,全省城市道路共发生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2.98%、1.63%,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
大数据显示,“未按规定让行”是城市交通事故的头号杀手。从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分析,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醉酒驾驶、未保持安全距离、无证驾驶、超速行驶,以上6类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数的21%、23.42%。未按规定让行导致事故最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数的9.04%、10.1%。其次是违反交通信号,导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数的2.95%、3.21%;再次是醉酒驾驶,导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数的2.58%、1.26%;第四是在同车道行驶中,未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导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数的2.55%、4.02%。
交警夜查酒驾 资料图
同时,通过数据分析,违反交通信号、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较去年有所上升,违反交通信号导致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0.98%;酒后驾驶导致事故起数同比上升24.8%;醉酒驾驶导致事故起数同比上升29.27%。无证驾驶导致事故起数同比上升24.24%。
“小型客车”事故发生起数和人员死亡占比均超过50%。从肇事车型分析,小型客车、摩托车、重型货车、轻型货车是事故的高发车型,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起数和造成人员死亡数量都是最多,共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数的56.16%、50.64%。重型货车是造成人员死亡第二多的车型,死亡人数占总数的21.44%。重型货车、轻型货车事故起数和人员死亡与去年同比上升最多,重型货车分别上升了23.94%、23.33%;轻型货车分别上升了8.77%、5%。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害最大。从伤亡人员交通方式分析,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步行人员、摩托车驾乘人员死亡最多,分别占总数的30.68%、19.56%、11.46%。其中,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死亡与去年同比上升了15.71%。
“6-10年驾龄”的驾驶人所占事故比重最大。从事故责任者驾龄分析,6-10年驾龄的驾驶人共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2.29%、31.7%。其次是11-15年驾龄的驾驶人,共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总数的20.38%、18.44%。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共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3.47%、9.73%。其中,6-10、11-15年驾龄的驾驶人事故是上升的,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0.93%、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