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张嘉琪)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12月26日召开的河北省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1至11月,河北省排污权交易金额为3.97亿元,交易规模位于全国前列。
河北省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供图
据了解,为加快构建公开透明、配置科学、运转高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排污权交易市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国资委、税务局等部门印发《河北省排污权政府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排污权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确权管理暂行办法》;指导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制定了《河北省排污权市场交易细则》《河北省排污权电子竞价细则》,建立起以《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实施方案》为统领,排污权确权管理、政府储备、市场交易3个办法,以及市场交易、电子竞价2个细则为支撑的“1+3+2”政策体系。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王佳介绍,河北省以排污许可为基础,制定大气、水污染物确权技术规范,按照企业申请、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省级核定的确权程序,坚持统一核算方法、统一审核原则,公平公正地完成了全省7.6万家排污许可持证单位排污权确权,建立了确权台账,将确权结果作为污染减排、排污权交易、总量指标削减替代的依据,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权责明确的排污权产权制度。今年1至11月,河北省累计开展排污权交易2249笔、交易金额3.97亿元,交易规模位于全国前列,有力保障了2000余个建设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王佳表示,下一步,河北省将按照资源环境权益有偿取得原则,全面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运用经济政策杠杆,进一步促进排污单位引进新工艺、新技术减少污染排放,激发排污单位主动治污减排的自觉性。在满足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前提下,探索推动排污权跨区域流转、交易。搭建“轻污染类”建设项目排污权交易的“绿色通道”,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权合计小于1吨的,免除交易主体审核、免收交易保证金,受让政府储备排污权的,鼓励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交易,取消事前公告、简化登记注册,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进一步拓展排污权交易领域和范围,逐步推动重金属、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纳入排污权市场交易。充分发挥排污权资产价值和金融杠杆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基于排污权的抵押贷款等金融衍生产品,进一步盘活排污权资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