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将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岂料儿媳竟要将老人赶出家门!特定弱势群体的生活居住权益该如何保障?本期《民法典小剧场》聚焦“居住权”,关注老人将房屋所有权留给子女后,如何保障其居住权益的社会问题。
《民法典小剧场》普法系列情景短剧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城新媒体集团出品,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协办,以情景剧的方式打开民法典这本“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用“剧”说法,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撑起法律保护伞。
条文解读:《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设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屋所有权归属和占有使用之权,能在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之间进行分配,从而满足各自不同的需求,既可以实现特定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也可以满足居住权人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房屋效用。
总策划:杨宝森 邵荃
策划:史风琴 房淑婧 师海涛 苏浩军
统筹:周俊华 赵鹏 郭新丹 高琳哲
出镜法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马艳辉
联合出品: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长城新媒体集团
协办单位: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
承制单位:精英剧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