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张亚)近日,唐山市滦县网民郭先生向长城新媒体《问政河北》平台咨询唐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费标准,各地是否存在收费标准不统一的现象。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及时给出答复,答复内容如下: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我市的收费标准为270元/人。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个别有经济条件的村委会,在收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时,通过相应的法定程序,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使用村集体的资金为本村参保人员缴纳部分或者全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这就造成了不同村的村民缴费不一致的现象,但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的收费标准是一致的,均为270元/人。
随后,记者联系了郭先生,他对答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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