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史叶)近日,在石家庄工作的李女士向“问政河北”平台求助,称其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被拖欠工资。
据了解,李女士于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2月28日在河北妙润商贸有限公司从事业务岗位。李女士说:“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会保险。公司法人同我约定每月保底工资是5200元。”
李女士表示,拖欠的是2月份的工资,“1月份由于疫情工资只发放了1000元,公司说是按照出勤的天数来算,可我在家也正常办公了,这是否合理?”
针对李女士的求助,石家庄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处理并答复:经区劳动监察协调处理,河北妙润商贸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23日支付李维维工资5200元,2月份工资已全部结清。现双方就1月份工资仍存在争议,区劳动监察大队正积极协调双方提供相应证据,区劳动监察大队将就证据材料进行审核处理,如确实仍存在欠薪行为将要求企业据实支付。
随后,记者联系了李女士,“2月份的工资已经拿到了,会继续等待劳动监察大队的进一步处理。”李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