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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第五专员办有效开展对沧州衡水两市环境监察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王林红 
2021-03-28 1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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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有效开展对沧州、衡水两市的环境监察工作。王赓 供图

  长城网讯(记者 王林红 通讯员 王宏亮 王赓)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以下简称“第五专员办”)自2017年4月28日挂牌成立以来,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中心,积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聚焦突出环境问题、环保责任落实、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投身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开展对沧州、衡水两市的环境监察工作。

  强化两个责任。第五专员办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派驻地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保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责任担当,监督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有关职能部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一岗双责”制度落实,积极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落地、见行见效,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严格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第五专员办紧扣常监察、约谈问责和定期专项督察三项工作,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作推进、问题线索、督促整改四个重点,针对大气、水、土壤、固废危废污染防治等监察重点,坚持不懈推进问题整改。同时,创新“研判分析+预警提示+专项监察+整改反馈+跟踪督办”闭环工作模式,推进重点环境工作有序开展,为持续减排奠定坚实基础。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有效开展对沧州、衡水两市的环境监察工作。王赓 供图

  第五专员办发挥监察“前哨”作用,畅通信息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日常监察及约谈问责有关问题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定期进行“回头看”,提升监察实效。

  去年以来,第五专员办持续高效开展环境监察工作,督促沧衡两市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先后对沧衡两市空气质量改善指数或PM2.5浓度同比不降反升以及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19个县(市、区)进行了公开约谈,沧衡两市共问责涉及生态环境领域责任人382人,其中,处级干部8人,乡科级干部15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1人。

  2020年,沧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02,同比下降9.71%。PM2.5平均浓度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较2015年下降30.9%,超出“十三五”目标13.9个百分点。达标天数247天,同比增加13天,达标率为67.5%,超出“十三五”目标1.8个百分点。重污染天8天,较2015年下降66.7%,超出“十三五”目标50.7个百分点。沧州市13个重点河流国省考断面、5条国控入海河流全部实现达标消劣。

  2020年,衡水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18,同比下降8.0%。PM2.5平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较2015年下降45.8%,超出“十三五”目标11.4个百分点。达标天数238天,同比增加38天,达标率为65.0%,超出“十三五”目标11.6个百分点。重污染天15天,较2015年下降71.7%,超出“十三五”目标33.1个百分点。衡水市10个国省考断面全部达标且消除劣V类水体。

  沧州、衡水两市均圆满完成了“十三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关键词:生态环境,排放污染,绿水青山责任编辑:王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