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吴苗苗)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巩固我省清理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的工作成果,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针对在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企业中标后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等做法的问题,公布省及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理举报电话,如有问题线索,可以随时拨打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