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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最高奖励30万元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艺萌 王棋 
2021-04-21 10: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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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河北省安全生产形势暨森林草原防灭火情况”新闻发布会。长城网记者 王棋 摄

  长城网讯(记者 张艺萌 王棋)“打击瞒报事故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仅需要监管部门有力作为,也需要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在4月21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21年第一季度河北省安全生产形势暨森林草原防灭火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调查评估和统计处二级调研员张勇表示:“我们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一线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身边的生这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

  “也请广大群众放心,我们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和规定,可以保证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安全。”张勇介绍,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电子邮箱(hbajsgjb@163.com)、信函、走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据介绍, 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经核查属实的,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给予举报人2万元奖励。

  举报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

  举报重大事故隐患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关键词:安全生产,经营,违法责任编辑:张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