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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揪学生头发致皮骨分离,体罚何时休 | 长城评论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朱昌俊 
2021-05-07 14: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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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朱昌俊

  近日,河南平顶山一9岁小学生被老师体罚致轻伤二级引发关注。今年3月5日,平顶山卫东区新华路小学三年级的苑同学,因为上课讲话被教信息课的常老师揪头发拎到讲台罚站,事后被查出头皮和头骨分离,经历7次穿刺,出血量达到1000毫升。平顶山公安局卫东分局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苑同学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警方随即刑拘嫌疑人常某。

  三年级学生仅因上课讲话就直接被老师揪着头发拎到讲台罚站,事后造成头骨和头皮分离,经历7次穿刺,住院治疗22天,构成轻伤二级……这还只是身体层面的伤害,由此带来的心理阴影,恐怕还需要更长时间的修复。于此也就不难明白,孩子家长在面对涉事教师请求原谅时的那句“我无法原谅”了。

  目前,涉事教师已被刑拘,相信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的后续处理也会陆续公布。但如此恶劣的体罚乃至虐待行为,发生在“严禁体罚”被三令五申的情况下,还是让人格外惊诧。

  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明确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也不得有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行为。也就是说,合理的教育惩戒是被允许的,但是,教育惩戒与体罚之间,红线是非常清晰的。准确把握这条红线,也是当前教师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素养。

  此事中,如果说让在课堂上讲话的孩子适度罚站,还可以算在合理惩戒范围内的话,那么老师作出揪孩子头发的行为,就已明显越界。并且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这个行为的合理性不应该是以有无发生严重后果来衡量的,而是压根就不应该有。但现实中,很多人恰恰忽略了这一点。

  此事中就有几个细节发人深省。比如,被揪头发的孩子实际有3个,那其他2名孩子可能受到的心理伤害,就可以被无视吗?而即便在孩子入院,家长报警后,涉事教师仍正常上课17天。对此学校方面给出的理由居然是——“没想到产生的后果那么严重”。

  于此我们就不难发现,“不得体罚”的禁令,在落实过程中,依然更多是从后果来评判,而没有真正在学校和教师心里变成一道不得逾越的“程序”红线。这显然与相关规定背道而驰。如果说单纯只看后果,又何必需要相关部门出台详细的教育惩戒规则?

  近几年,社会在合理教育惩戒与严禁体罚学生议题上的讨论,最终形成诸多规范文件,就是这种变化带来的具体制度成果。这就必然要求一些老师的教育观念和行为也应对照新标准“与时俱进”,哪怕是过去习惯性的做法,根据新规不能做就是不能做,它不能以自己一时的情绪为转移,也更不能只看“后果”。所以,此事对于包括涉事教师在内的所有教师的触动,不应该是“我不该下手这么重”,而是真正意识到哪些对待学生的行为是完全“不能有的”。

  还要指出的一点是,严禁体罚学生的直接主体是老师,但学校在其中扮演着更加重要的监管和主体责任。而此事中,校方的应对方式,显然有违社会的期待。不仅在事后未能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在家长质疑后,仍然强调“这是老师的个人行为”。这番态度,何以真正绷紧“严禁体罚”这根红线?何以让红线变成真正的高压线?

关键词:教师,学生,头发,皮骨分离,体罚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