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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印发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重大灾情应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张艺萌  
2021-05-28 17: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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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南水库。长城网记者 张艺萌 摄

  长城网讯(记者 张艺萌)5月15日,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中明确,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

  河北省政府设立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省的防汛抗旱工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设指挥长1人、常务副指挥长1人,副指挥长8人,成员单位30个。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应急管理厅,承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预防和预警机制

  《应急预案》重点对预防预警信息、预防预警行动进行了明确。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要组织对重大水旱灾害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有关部门要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报告突发汛情、险情的义务。

  当河道发生洪水时,水利部门要加密测验时段,必要时设立临时测点或进行巡测,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要在1小时内报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重要站点的水情要在30分钟内报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当主要行洪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地方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组织堤防、闸涵、泵站等管理单位和有关人员,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工程监测巡查,并将堤防、闸涵、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送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范围大、致灾严重的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30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4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报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并跟踪核实上报实时灾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全省各级应急响应机制

  进入汛期,各级防汛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其中按照水旱灾害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应急响应。  

  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可越级上报。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立即组织抢险救灾。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高度重视抢险救灾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对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水旱灾害,预防,应急处置责任编辑:张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