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王林红)为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近日,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2021年全省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知》,落实了2021年省市级分包行政区域、主要行洪河道、大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沿海地区防台风行政责任人。
通知要求,各级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落实防汛抗旱措施,做好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各地要于6月1日前分级公示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今后,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如有变动,由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报省防办备案。
全省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主要行洪河道省级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主要行洪河道市级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大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主要蓄滞洪区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沿海地区防台风行政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