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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涉环境资源案件3839件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蔡洪坡 
2021-06-04 17: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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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蔡洪坡)6月4日,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记者从会上获悉,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涉环境资源案件3839件,审结3635件,较上年分别增长3.5%和5.7%。其中,新收一审环资类刑事案件1421件,审结1272件,对2586名污染者追究刑事责任;新收一审涉环资民事案件1250件,审结1223件;新收一审涉环资行政案件1168件,审结1140件;新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76件,审结165件,判缴生态修复基金11,805万元;新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件并已经审结,判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共268万元。

图为发布会现场。

  省法院副院长徐茂明介绍,法院持续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力度,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在环资刑事审判方面,坚持依法从重惩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注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打击和治理相结合,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注重环境有效修复;在环资民事审判方面,依法及时受理固废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电磁辐射等原因引发的环境侵权案件,落实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在环资行政审判方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行政审判的司法保障功能,切实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特别是对生态治理中的关停并转罚等行政行为,坚持从大局出发,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切实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生态治理行政行为的时效性、连续性和系统性;在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方面,依法支持和鼓励有关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对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放在第一位。

  据介绍,环资审判机构不断完善。目前,全省法院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90个,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的机构16个,共有专门审判人员340余人。全省12个中院178个基层院,设立环资审判专门机构的占比达50%。同时,积极探索基层人民法庭绿色化,通过在基层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业人民法庭,或者在相关人民法庭加挂环境资源审判法庭牌子并确定专门负责的审判团队等做法,保障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专门化。

关键词:法院,资源环境,审判,河北责任编辑:蔡洪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