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原创 >

河北确定契税适用税率 与现行税率保持一致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烟成群 李晓峰 季东胜 
2021-08-07 22:17:41
分享:

石家庄裕华区不动产交易中心实行房产交易“一窗受理”。耿立强 摄

  长城网讯(记者 烟成群 通讯员 李晓峰 季东胜)2021年7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河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河北省契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四。其中,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该《决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同步实施。《决定》确定的税率与现行税率相比保持一致,体现了税负总体平移的精神,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市场稳定。

  《决定》除了确定本省契税适用税率外,还明确了契税法第七条两种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规定: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对于成交价格不超过补偿部分的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征收契税;对于房屋产权调换或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支付价格差额的免征契税,支付价格差额的,对价格差额部分征收契税。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对于自然人涉及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优惠政策,目前仍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执行,购买家庭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关键词:房产 ,交易 , 契税, 河北责任编辑:烟成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