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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技能人才评职称 不再以论文学历“论英雄”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澜澜 
2021-08-11 18: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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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长城网讯(记者 刘澜澜)日前,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等8个职称系列,不将学历、论文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方案》提出,在总结工程技术领域贯通工作基础上,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8个职称系列。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搭建两类人才成长“立交桥”。

  不将学历、论文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方案》明确,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两类人才贯通的8个职称系列职称评审,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不将学历、论文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

  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一步到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突出职业技能和工作业绩,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行业工法、操作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性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对长期坚守生产一线且为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实施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以“一步到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可由相应评委会认定正高级职称,全国技术能手、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以及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选手,可由相应评委会认定副高级职称。

  获得河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铜牌和优胜奖选手可申报评审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项目的认定均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关键词:高技能,学历,职称责任编辑:刘澜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