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曾丝雨)“我家孩子是今年7月11日出生的,因为不给办准生证所以无法享受医保。但我听说现在生三胎不需要办准生证了,想问问相关部门到底应该怎么办?”近日,长城新媒体“问政河北”平台收到邢台市临西县网友王女士的如上诉求。
据王女士介绍,她的孩子目前已经办理了户口和社保卡的登记,但是在办理医保登记被告知需办理准生证才能正常参保。“我也查了相关政策,河北卫健委之前发布的政策里也写着2021年5月31日以后生育三孩不需要办理准生证,到相关部门进行生育登记即可,而且医保部门也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但是现在孩子还是不能正常参保。”王女士表示很苦恼。
收到问题后,邢台临西县网信办很快作出了答复:您的问题我们已经反映到县医保局,现反馈如下:根据2019年3月份市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新生儿参保登记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冀政发[2017]5号)、《邢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邢政发[2016]7号)和邢医保[2021]8号文件规定,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且父母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需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所以新生儿参保必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当前政策内的新生儿没有准生证的可到乡镇或卫健部门开证明就可以参保。
随后,记者联系了反映人王女士,将答复内容及时告知她,她表示非常感谢,并准备马上去镇里做相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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