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许艳艳 冯硕 赵娇莹)今日起,《河北雄安新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作为雄安新区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条例》共十章八十条,保障实施中央和河北省关于支持雄安新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引导和规范雄安新区行政管理体制、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等关键性、综合性事项。
“《条例》从法律层面理顺了体制,明确雄安新区管委会参照行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职权,为实现‘雄安事 雄安办’提供了法律依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处长袁任新认为,条例是着眼解决当前实际问题的重要过渡性制度安排,将有利于新区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
此前,由于雄安新区管委会没有审批权限,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需按照既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委托保定市政府办理。既降低了城市建设效率,也对雄安新区的统筹协调能力形成极大制约。
随着《条例》的实施,这些不便将成为过去式。
与此同时,《条例》还重点从管理体制、规划与建设、高质量发展、改革与开放、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协同发展、法治保障等8个方面进行系统规定。
“引导和保障雄安新区先行先试、率先突破,是《条例》十分重要的考量因素。”袁任新表示,《条例》详细列举了土地、住房、投融资、财税、金融、人才、医疗等近二十项改革举措,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改革开放程度是前所未有的。
“《条例》这些更详细的规范,将进一步改善新区营商环境,有力保障新区建设企业及疏解单位的权益。”中国铁建华北区域雄安总部党工委书记、总经理杨利全表示,“这对我们更好地服务和建设新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越是深入,越需要法治保障。赋予新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重点发展高端高新产业、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条例》一系列制度的背后,解决的是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条例》的出台,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以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法治引领、保障和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表示,《条例》是推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行稳致远的关键性立法,必将为雄安新区下一步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雄安新区这座千年之城,肩负着打造体制机制新高地的重任,正在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探索未来路径。未来,雄安新区将制定一系列具体实施政策,这也标志着法治雄安建设开启了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