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图片向“问政河北”平台反映问题↑↑↑
长城网讯(记者 曾丝雨)近日,石家庄市正定县网友李先生向长城新媒体“问政河北”平台发来诉求,称自己入职多年一直未缴纳养老保险,想咨询一下现在能不能补交。
据李先生介绍,他于2010年底入职石家庄市常山股份恒盛分公司,入职后未缴纳养老保险,也与单位签署了自愿放弃缴纳协议。2018年,他决定缴纳养老保险,但是咨询了公司,对方表示只能补交半年的保险,他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补交,需要什么材料。
收到问题后,正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回复:反映人的情况可以补缴。按照冀人社发【2012】40号文件和冀人社字【2021】13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可以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超过3年(含3年)以上养老保险需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随后,记者联系了反映人李先生,他表示了解了相关政策,准备尽快去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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