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郭洪杰)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通知明确,2021年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应于2021年底前全部开工,2022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资料图。
统筹推动,加快工程进度。各地要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在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基础上,统筹推进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完善优化改造对象认定程序,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抓紧组织施工建设,尽快全部开工建设。
落实标准,做好技术指导。各地要认真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技术标准导则有关要求,帮助改造农户确定改造方案,指导施工建设。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组织开展培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术水平。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下乡,为农房建设品质提升提供技术服务。
一户一档,强化全程监管。各地要落实“一户一档”管理制度,逐户建立改造档案,将改造对象申请审批、身份证明、住房鉴定、指导巡查、竣工验收、房屋照片等相关材料存档,相关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并将改造档案的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形成电子档案。要严格执行改造对象认定程序,精准确定改造对象,建立到户工作台账,实行精准管理。认真落实公示制度,将改造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强化群众监督。强化改造全过程监管,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保证改造后农房使用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满足抗震安全基本要求。
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05.5万户,实现了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河北省建立了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动态监测和排查处置。今年以来,各地对发现的动态新增危房户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已全部实现了住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