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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河北·办实事 | 新农合医保卡余额年底是否清零 唐山市医保局作出回复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曾丝雨 
2021-12-15 15: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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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向“问政河北”平台反映问题↑↑↑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曾丝雨)近日,唐山网友李先生向长城新媒体“问政河北”平台发来诉求,他想咨询新农合医保每年返还50元门诊药费以及卡内余额年底清零是否属实。收到诉求后,唐山市医疗保障局作出了答复。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在答复中称:近期,“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累计支付额度清零”这一政策调整社会关注度较高,老百姓误区主要集中在“居民医保卡中个人账户的余额清零”的说法,为此,就此业务做专项解读。

  1、按照相关政策,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不设立个人账户,每年50元不是个人账户资金,是门诊统筹待遇的支付额度,是对参保居民在患病就医时给予一定限额的门诊报销待遇。

  2021年3月,为配合全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切换工作,确保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我市出台了《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 》(唐医保字〔2021〕39号)。文件规定:“2022年1月1日起,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50元;不再累计计算年度支付额度,累计支付额度全部清零。原规定的年度累计支付额度政策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参保居民可继续使用累计支付额度;2022年1月1日起,原累计的支付额度全部清零。”

  2、为保障我市参保居民可以在年底前使用累计额度,故设置了50元起付线,超出50元的部分,在累计额度内100%报销。

  3、居民医保当年有50元的统筹基金支付额度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开通居民医保服务的定点乡镇卫生院、纳入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使用。

  记者联系了反映人李先生,他表示会及时查看回复内容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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