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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刘延丽 通讯员 褚珈岐)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对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该办法以建立健全博士后工作站(基地)服务保障体系,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为重点,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纳入统一管理序列,在各环节为博士站(基地)科研创新提供更多服务保障。
申报有人管。人事部门根据各科研单位博士后科研实践计划,对科研基础较好、创新能力较强的科研单位进行推荐和指导,组织协调各单位正确高效完成工作站(基地)申报工作。
进出有规范。着重对申请进出站博士后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评定,做好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的有机融合,避免人才“引进”“使用”和“服务”之间出现断档脱节。
科研有导师。设站(基地)单位根据需要成立以合作导师为主的专家指导组,指导课题研究。
经费有保障。结合实际落实相关政策,推动科研项目落实,分别给予一次性新设站(基地)建设工作资助资金30万元和20万元,博士后科研工作经费每年10万元。
后顾无忧虑。协助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的户口迁移、未成年子女入托上学,出站博士后的工作安排等事宜,使他们能够全身心扑在科研工作中。
目前,该局有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2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