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何震)近日,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2个军地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此次制定的《实施办法》,涵盖了各领域优待政策,制订了详细的优待目录清单,明确了优待工作落实责任,实现了优待政策与优待证的有效衔接,对全省优待工作的落地落实落细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实施办法》具有4个鲜明特点:
一是覆盖领域广。对本世纪以来颁布实施的近200部国、省两级优抚政策文献进行梳理,依据其中45部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从荣誉激励、生活优待、就业优待、住房优待、养老优待、医疗优待、教育优待、文化交通优待和其他社会优待等九大方面,对所有优待政策进行了归集。
二是政策规定新。《实施办法》紧跟退役军人工作发展步伐,在囊括传统优待项目的基础上,编入了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名录和事迹编辑录入地方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和开发区就业创业等最新优待政策规定,是河北优待办法的2.0版,力强化了新时代河北退役军人优待工作的制度支持。
三是优待领域宽。近年来,河北各地持续深化“政府+社会”双轮驱动拥军模式,军人、退役军人免门票费的政府投资兴办景区达到310个,退役军人减免门票费的民营景区达到260个,全省4.5万个拥军服务站累计优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43万余人次,让利4700余万元。《实施办法》将爱国拥军企业、组织提供的优先优惠服务,列入优待事项和项目清单,标志着社会化拥军正式纳入全省退役军人优待服务政策范畴。
四是职责规定实。为方便各类优待对象熟悉政策,同时砸实各部门工作责任,附件部分按照现役军人、军属、 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和“三属”五类优待对象,分别制定优待目录清单,逐条逐项明确牵头落实单位和主要配合单位,并设立章节明确优待证管理、优待工作奖惩等职责。优待政策落实的成效,成为双拥模范城(县)和双拥模范单位、先进个人考核评比工作的重要指标,将进一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初步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优待工作责任体系。
据介绍,《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凝聚了32个军地有关部门的共识与合力,并得到了河北省政府的大力支持。河北省将以此为契机,为优待证注入更足的“含金量”,推动河北退役军人优待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