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贾宏博)8月31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决服从当地新冠疫情防控,在加强动物防疫人员安全防护基础上,切实做好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防“两疫”叠加。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资料图
通知提出,河北将实施四项重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扎实做好秋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今年秋季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和布病集中免疫时间自9月1日开始,10月20日结束。各地要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及时启动安排秋防工作,确保组织保障到位。强化动物疫情监测排查,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养殖户联系,及时报告处置发现的异常情况。落实强制免疫措施,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做好程序化免疫,组织做好散养户集中免疫与补免,构筑有效免疫屏障。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网格化管理,发现随意丢弃病死畜禽要及时进行处置和核查溯源。深入开展养殖、屠宰、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大清洗大消毒,减少病原传播。省、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疫苗等防疫物资调拨,强化技术培训,确保物资技术保障到位。
切实做好非洲猪瘟和人畜共患病等防控工作。保障包括猪肉在内菜篮子供应,应对新冠疫情防控事关重要。各地要按照全链条科学防控、全程依法监管总要求,落实落细非洲猪瘟精准防控八大举措,扎实开展疫情排查监测、清洗消毒和检疫监管等工作,严防疫情发生,确保生猪产业稳定,确保猪肉有效供应。同时,要加强与卫健部门沟通,密切关注布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出现人间感染病例,根据流调情况,迅速开展畜间全面排查,按照“四不准一处理”原则,及早发现处置患病及死亡牲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及时应对疫情期间农村地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发生新冠疫情的农村地区,要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2021年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农村畜禽养殖管理指南》要求,做好涉疫农村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地要迅速组建畜禽管控组,对涉疫村庄畜禽养殖情况摸清底数,实施台账管理,严格落实“双封闭、全消毒、防鼠害、常检测”措施,重点解决整村、整户人员异地隔离村庄内散养及规模场畜禽的代养、代管、托养和村内流浪犬猫的集中管理及防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按规定科学果断处置,严防发生动物疫情。同时,要切实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对不能及时收集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及时按要求就地无害化处理,严防出现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现象。
全力投身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思维,坚决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发挥动物防疫工作者优势,履行公民义务,积极支持配合地方政府、社会、社区等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河北省抗疫作出积极贡献。在“两疫”防控工作中,各地要及时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发掘典型事迹报送河北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