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郭慧岩
10月16日,四川成都崇州一名2岁多女童在小区内遭一只黑色罗威纳犬袭击受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罗威纳犬属于大型犬中偏壮硕的犬种,危险性仅次于大名鼎鼎的比特犬,但它却不在成都公布的22种禁养烈性犬名单中。
罗威纳犬。资料图
梳理发现,全国众多城市的禁养犬名单并不一致,是时候考虑补上这个漏洞了。
不统一的禁养犬名单
成都崇州撕咬2岁半女童的罗威纳犬,危险性有多高?
资料显示,罗威纳犬,除了体格大,还具有较强的领地意识和守护本能,攻击性强,咬合力极强,甚至可能需要两三人共同用力才能掰开其嘴巴,能持续兴奋1小时(德国牧羊犬兴奋性保持半小时左右)。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中提到:在限养区,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但在成都公布的22种烈性犬中,却没有罗威纳犬的名字。
成都市禁养22种烈性犬。资料图
查阅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杭州、上海、重庆、西安、郑州10个国内重点城市的禁养犬名单,发现罗威纳犬被明确标明在“禁养犬”中。
除了明确标注禁养的犬只种类外,许多城市还对犬只的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做了明确规定,比如北京规定成年后体高超过35厘米的大型犬不得饲养,广州则规定体高超过71厘米的大型犬被列入禁养名单,郑州则规定禁养体高超过55厘米的犬只。
除了“大”,脾气不好的烈性犬也是一些“禁养犬名单”针对的重点对象。比如郑州除了列出50种禁养品种,还强调“具有上述品种血统的杂交繁衍犬也在禁养范围内。”
《重庆市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种类目录和大型犬标准(试行)的通告》中除了大型犬、烈性犬,还提到了“攻击性犬”。也就是说不是只有大型犬和烈性犬会伤人,有些狗个子不“大”,血统不“烈”,也可以伤人,比如中华田园犬。
为何各地禁养名单不尽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法规规定: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如此,极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在这个城市不能养的犬只品种,在另外一座城市是被允许的。
网友呼吁统一禁养犬名单
成都崇州女童被烈性犬撕咬事件发生后,统一禁养犬名单的呼声越来越高。
网友“沐光”:建议设立统一的管理标准,国家指导,防止有遗漏。
网友“卖布头的练摊手”:应该全国统一标准禁养犬名单。
网友“行者大猫”:应该出台全国性法律,明确禁养品种,以及违法之后的处罚方式。
那么,罗威纳犬是否会被列入成都市“禁养犬”名单?
据大河报报道,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处一名工作人员称:“领导们还在讨论”,应该是公安牵头,讨论该事件的处理以及相关的法律条例,就是《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
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动物防疫监督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养犬行政管理工作、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组织和供应、查处敞放犬只等。
遛狗拴绳,文明养犬。资料图
是时候考虑规范禁养犬名单了
成都女童遭烈犬撕咬的悲剧发生后,再一次提醒,犬只伤人,尤其是违规饲养的烈性犬伤人,一直存在,而各地不同的禁养名单也成为事件频发的一大隐患。
不少专家、法律人士呼吁,是时候考虑出台科学、统一的禁养犬名单了,同时,还要规定严禁个人饲养烈性犬。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硕导刘昌松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成都恶犬伤人事件提醒有关主管部门,是对全国养犬管理进行全面规范的时候了。尤其是对烈犬的范围及其管理要求,烈犬伤人后如何适用法律,应有宏观指导规范,以避免各个地方各行其是。”
当然,法律和政策层面要到位,执行层面也不能缺位。
目前恶犬伤人事件频发,与一些地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不无关系。就拿遛狗拴绳来说,法律早已有规定,但现实执法情况却不容乐观,大多数情况下,即便是执法人员发现了,也只是以批评教育为主,起不到震慑作用。
这也提醒,若有了统一禁养犬名单,如何落实好、执行好,也是各地需要面临的治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