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陈思思)记者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近日,河北在全省范围内实现职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也就是说,职工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及参加居民医保、购买商业保险等个人缴费,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
“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截图。
“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截图。
国家医保APP截图。
家庭成员在河北省内参加居民医保的,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APP足不出户申报共济缴费,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据了解,截至2023年10月31日,河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为121.83万人次家庭成员支付了2.26亿元医药费;为86.18万人次家庭成员缴纳了3.31亿元城乡居民参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