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好啊!我先给您拜个年。
团圆饭吃过了吗?和朋友聚餐了吗?俗话说“无酒不成席”,想必您也会在假期里跟大家小酌几杯。
但还是得给您提个醒,在一个桌上喝酒的朋友,也可能喝出“法律责任”,没准儿还得赔钱甚至坐牢,你敢信?
真不是吓唬您,这分四种情况,咱们分别说:
第一、如果有朋友说自己不能喝酒,或者不想喝酒。比如正吃着头孢呢,您给来一句:“没事儿,喝两杯杀杀菌。”或者更干脆将军:“感情浅,舔一舔。”你让朋友怎么做?如果人家下不来台,喝了这杯酒,结果出了事儿,您就是侵权人。
第二、朋友倒是能喝两杯,但您这不依不饶,觉得非得都喝趴下才尽兴。劝酒甚至上手灌,这也是违背朋友意志,出了问题您还是侵权人,甚至涉嫌过失犯罪,这就更严重了。
第三、酒席结束各回各家,但如果有的朋友已经走路跌跌撞撞,或者意识不清。那作为同在一桌共饮的朋友应当采取必要的方式保证他的安全,比如联系家人来接、护送回家、送到医院等等,如果不管他,这大冷天要是出了事儿,咱们还是有责任。
有朋友会问,那喝酒前每人签一个免责声明行不行,后果自负。
先不说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自行免除,就说咱们大过年的,开开心心聚餐,凉菜还没上,先签生死由命的“军令状”,这得多扫兴。
给大家总结一句顺口溜,便于记忆:“不能劝、不能灌,喝完送回家是关键。”做到了这三点,喝酒再也不会有麻烦。
文案:李叔凡
出镜:李叔凡
后期:智建勋
海报:韩建强